連載六 | 源牌冰蓄冷技術設計與應用
2022-11-18
制冷主機選擇原則
選用要求
選擇制冷主機主要應考慮其出水溫度、容量范圍、效率、自控系統和價格等因素。冰蓄冷系統應選用雙工況主機,系統對主機的要求如下:(1)機組需同時滿足制冰和空調兩種工況要求。(2)在制冰工況下,根組可隨外界負荷變化實現能量自動調節。(3)載冷制為25%~27%質量濃度的乙烯乙二醇水溶液(通常情況)。(4)空調和制冰工況的切換,可以通過簡單的面板操作或外部遙控操作實現。(5)機組的機械性能及保溫層厚度應能滿足制冰工況要求。(6)機組微電腦控制系統的信息顯示、載冷劑的溫度控制、系統控制、系統保護、臺數控制等功能必須同時滿足空調和制冰工況要求。
雙工況主機
雙工況冷主機選用原則
(1)小型項目優先考慮選用水冷螺桿式冷水機組,原因是水冷螺桿式冷水機組具有較低的制冰溫度、兼具較高的制冷效率,同時能穩定運行在空調和制冰工況下。(2)針對中大型工程,單臺主機容量(≥500RT)較大的應用場合,可選用離心式冷水機組。但在夜間冷卻水溫度較高的地域須請廠家選型確認。同時要合理匹配蓄冰裝置,以免制冰溫度過低,偏離主機正常工況點。尤其對于蓄冰時間較短的項目。(3)針對冰蓄冷機房設置在屋頂,且單臺主機容量較小或規模較小的工程,也可選用風冷螺桿式冷水機組或熱泵機組。
基載主機選用原則
當設計蓄冷時段仍需供冷,且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,宜配置基載機組:(1)基載冷負荷超過制冷主機單臺空調工況制冷量的20%時;(2)基載冷負荷超過350kW時;(3)基載負荷下的空調總冷量 (kWh) 超過設計蓄冰冷量(kWh)的10%時。除規范要求的以上幾點外,當夜間低谷電時段空調負荷較小,但經技術經濟性分析確定采用基載主機較合理時,可以適當配置基載主機。